從「罰停課」事件看「守規」與「改正」的重要性
近日,坊間鬧得十分熾熱的事件,莫過於有 14 名中學生,因在例行早會時,忙着各自吃早餐,聽到「國歌」也沒站立;於是,被校方處分—罰「停課 3 天」。對此,有人覺得「處罰過嚴」 ......有人覺得「恰到好處」...... 亦有人覺得「有所商榷」,應徵詢教育局對處理此類事件的意見,以期得到指引 ......更有「有心人」伺機「借題發揮、煽風點火」,惡評《國安法》......一時「四面楚歌」,把香江鬧得「滿城風雨、烽煙四起」,好不熱鬧!
莫道各界的觀點如何,對校方的處理方案,同意或贊成與否;但肯定的是,當學生出現「不良」或「不當」的行為時,校方務必要即時處理。這是,不能延誤和應有的責任。至於,其處理方案的「嚴寬度」與「適切度」,則屬「見仁見智」,難於一時作出定論!
然而,這事件卻令筆者反問:究竟,學生的本分何在?教育的意義又何在?爸媽們不妨從其「根本概念」探知,也許對事件會有所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