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d to know 是「有需要才學」還是「有需要才引用」
過去兩期本欄說明了「科藝創建師」習作(STEMaker project )旨在培養學生綜合應用不同範疇的知識,以實作的創新發明手段去解決人們生活所需,也有介紹過利用「科技教育」課程架構中的「知識範圍」這種「彈性組織」去說明各STEM 學科的知識、技能是如何有效地選取、規劃和呈現在學習活動中,以方便學生在創新解難時應用,其中第一個考慮原則「重構與情景化」亦已在上期向大家介紹,今期便轉去討論另一個原則:「need to know」。
早年筆者以「有需要才學」作為「need to know」的中譯名稱,但是,每次當我去同工們提到 「有需要才學」這個名詞,他們都會表示極大的不同意!因為他們認為若果教師實行「有需要才學」的原則,教師便可以偷懶而不用盡心備課,到了上課時,祇要等到學生把「需要」提出來時,才去找有關的資料;再者,根據這思路,教師怎樣規劃好教學都會是徒然,因為預先準備好的活動或課業很多時候都不是學生所「需要」的,基於此,同工們大多認為「有需要才學」是會引致教師的角色變得可有可無,所以是不符教育道德的!為了打破這個負面迷思,筆者便回溯到首次接觸這個概念的原點,就是Kay Stables 教授1997年的文章(註一),去弄清楚問題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