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養代替購買!
經過多年的諮詢及討論,有關香港法例第139B 章 《公眾衞生 ( 動物及禽 219 物售賣商) 規例 》 規管動物售賣商的活動之修訂經已確定,新規例稱為 《公眾衞生 ( 動物及禽鳥) ( 售賣及繁育) 規例》 ,將於今年 3 月 20 日開始生效。
這次有關法例之修訂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動物福利與及改善售賣,有關法例之修訂內容,請遊覽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網頁http://www.pets.gov.hk/b5_business_3_1_1.php#btop
現時很多出售於寵物店的犬隻,尤其是純種,背後極有可能是透過不人道的私人繁殖場所生育出來。有留意愛護動物協會工作的都知道我們曾多次於相信是繁殖場的地方拯救為數眾多的動物,這些動物大多是屬於純種,用以繁育供售賣用途,而這些繁殖場的動物福利條件甚差,動物都只是被用作繁育機器,情況十分令人憤怒。
我們所見,這些繁殖場通常都飼養了不同品種的貓狗。操作的人負責把同一品種公跟母配對然後作出繁殖。這樣做主要是希望能維持品種得以遺傳,保證能繁育出統一品中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