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為社會做甚麼?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我們大多著重個人能力的發展。作為個體,小人兒可能十八般武藝樣樣皆精,但他對於自身所處的群體 / 社會又有沒有一個認同和責任感?有沒有為群體甚至弱勢服務的精神? 美國學者 Michael Josephson 提出的品格教育六大支柱 (Six Pillars of Character) :誠信 (Trustworthiness) 、尊重(Respect) 、責任感 (Responsibility) 、公平 (Fairness) 、關懷 (Caring) 、公民責任 (Citizenship) ,當中每項也是個人對群體/ 社會的回應。我們可以怎樣令孩子明白?明白以後又如何做到?雖然我們不是每天都面對大是大非的人生交叉點,但生活的微小處正是教與學的好機會。
曾以歷程戲劇 (Process Drama) 與一班初中學生去探討露宿者問題,這個課題對於同學是有點陌生但其實又很接近,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城市,只是沒有看到而已。
課堂用一張新聞圖片作引入,相中是一位露宿者在紙皮堆和行李箱旁蓋著棉被睡覺。導師著學生發表對該圖片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