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自2009年實施新高中學制,規定學校要為高中生提供OLE(其他學習經歷)課程,務求提升學生的全人發展。可是有組織發現許多學生為「跑夠」OLE課程的標準時數,選擇較簡單的工作,忽略義工的意義,更將OLE課程目的付諸東流。
OLE課程時數問題
根據教育局發表的OLE課程目標,是希望學生得到一個寬廣及多元化的體驗課程,達致全人發展。而所謂的全人發展則包括了體育、藝術、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及與工作相關之體驗五個範疇。教育局更強調學校應重質不重量,在課程過後有足夠時間讓師生得到反思機會,務求深化及加強學生從經歷中所學到的東西,培養終身學習的能力。教育局亦為OLE課程時數提出建議,大約為總課程時數的10-15%。香港研究協會於四月發表的「香港學生每周學習時數」調查報告,指現時學生每周學習時數平均約62.2小時,當中有六成時間於學校內上課,記者粗略計算一下,教育局提出的OLE課程時數建議,原來每周只有3-6小時,而且絕大部份學生為公開試拼命,要令OLE課程覆蓋五大範疇並達致全人發展的目標,成效確實令人懷疑。
重質不重量 = 時數不用多?
另一方面,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上月就「青年義務工作參與與生活意義關係」發表調查結果,發現早期有學生為滿足OLE體驗時數,才參與嘉年華會義工工作,甚至於活動當日做夠所需時數後,便中途離場,就算導師苦勸亦無效。事實上,許多家長對於子女的課外活動參與度及支持度,會視乎該活動對日後升學發展的價值,因此凡是工作簡單、時間短及有證書的義工或課外活動,順理成章成為學生及家長的首選。縱使局方提供了七項主導原則,進一步說明了課程質量重要性,但仿佛暗示了課程時數不用太多,而且普遍學校寧願投放更多資源於常規課程(中、英、數及通識科)上,公開試的分數可代表一切,OLE有認可時數證書便可交差,OLE的課程目標形同虛設。
教師為教而怕
筆者從前也是一位電腦導師,記得有次為新界區某一中學學生提供軟件應用培訓,作為OLE(相關工作體驗)課程一部份,但因系統權限問題,個別電腦的軟件在課堂中途突然發生故障不能使用,縱使技術人員立即解決,但校方負責課程的老師仍十分緊張,還刻意邀請受影響的學生課堂後「開會」商討如何彌補課堂中,因軟體故障而未能使用的時段,事後該老師解釋因為擔心被家長責備所以立即作出解決方案。雖然筆者十分贊同老師因學生課堂受阻而努力尋求補償方案,但若果是因怕家長責備而作出門面補償,就有點忽略了OLE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