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合作學習的先決條件 ─ 關係良好
很多老師安排合作學習時都可能遇過這情況,就是有學生沒人願意與其合作;又或合作中途產生衝突,不斷向老師投訴,影響進度;又或不想合作,索性放棄。
進行合作學習的目的,相信不外乎下列數項:
‧ 提供機會讓學生互相交流切磋,拉近學習差異。
‧ 增強互動,提升學習的效能與積極性。
‧ 培養與不同人合作的習慣,有助未來學業及事業的發展。
可惜,我們的焦點很多時都放在合作學習的人數組合、結構步驟的形式上,而忽略了合作學習的先決條件──學生之間的關係與班內氣氛。試想,班內同學均勾心鬥角,爭得你死我活,他們會教導幫助對方,以拉近學習差異嗎?倘若班內各同學互不了解,毫無感情,能愉快合作及提升學習效能和積極性嗎?假如學生只看到別人的缺點,先入為主,他們能彼此互相信任和合作嗎?因此,減少班內的鬥爭,提升班內的正面愉快氣氛,及發掘各人的優點是推動合作學習以達致提升學習果效的基本功。
有趣的是,很多老師現時進行班級經營、紀律管理、甚至常用的教學模式,都是不斷在離間學生之間的感情、強化彼此的誤會與憎厭、減弱彼此的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