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是一個常用的形容詞,當我們看不懂、聽不懂的時候,我們總愛說:「這真抽象。」但抽象的定義到底是甚麼,難道真的當我們遇到不懂的事物就等於抽象?其實抽象二字是指一些觸摸不到,或是無實體概念的事物。二十世紀初,西方開始出現了一批主張「抽象表現主義」的藝術家,要認識何謂抽象表現主義,可從其中最為人熟悉的抽象表現主義畫作入手。
抽象表現主義由來
抽象表現主義 (Abstract Expressionism) 一詞出自1919年德國刊物《Der Strum》(中譯:風暴),用於形容德國表現主義 (German Expressionism)。四十年代初,由於不少歐洲國家捲入了二次世界大戰,故美國承擔了繼續發展藝術的重任,而抽象表現主義則是第一個在美國本土發展出來的藝術流派,也稱「紐約畫派」。當時眾歐洲藝術家為了躲避戰火逃至美國,正好與當地的藝術家互相觀摩學習。歐洲藝術家大大影響了當時美國的藝術風格,所以抽象表現主義可說是「歐裔美系」的藝術潮流。及至1946年,美國的媒體正式使用「抽象表現主義」來描述當代的繪畫。抽象表現主義大致分為:爆發表現派、書法表現派、記號表現派、幾何表現派、單色表現派及音樂表現派。
如何定義抽象表現
抽象表現畫作是以立體派 (Cubism) 及超現實主義 (Surrealism) 為基本,運用抽象及最簡單的手法,表現出最深刻的思想,特點是利用作畫過程中的「突發其想」來表現出畫家和作品之間直接和意想不到的關係。我們常把一些看不到具體畫象的畫說成抽象表現,雖不是完全正確,但原來也是相差不遠的。抽象表現畫作有別於其他派別,不以直接描繪自然世界為目標,反而透過斑點、線條、痕跡作為符號去表現出作者自發性的衝動以及強烈的動作效果,並運用色彩、形體及構圖來助畫家表現出內心的想法。簡單來說,是以簡化又不失原始自然的方式來描繪真實題材,讓人以主觀角度來欣賞及感受畫作所傳達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