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發達,電子產品大行其道,不僅受成年人及青少年歡迎,甚至連幼兒也愛不釋手。根據香港衞生署的調查,幼兒平均在一歲時就開始接觸智能電話,歲半時開始接觸平板電腦。本地智庫組織民主思路轄下的社區實驗室早前訪問了300名零至五歲幼兒的家長,發現有39%的幼兒每天使用電子屏幕達一小時以上,而完全禁止幼兒使用電子屏幕的家長只有18%。
有研究指出,長期使用電子屏幕,其強烈光線會影響幼兒眼晴發育,令幼兒的睡眠時間縮短,降低他們的集中力、自我控制能力、語言能力與讀寫能力,甚至會改變腦內結構,減少腦內的白質數量。
既然電子屏幕對幼兒有如斯深遠的影響,那麼家長應否禁絕幼兒使用電子產品?對大部分家長來說,這其實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夠」的問題。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孩子從觀察中模仿別人的行為,其影響遠大於父母的言語教導;換句話說,身教永遠比言教重要。無論父母如何強調使用電子屏幕不對,假如子女平日看見父母經常低頭劃手機,孩子模仿性強,也會趁父母不為意時,自自然然拿起手機來劃。
身處科技高速發展的21世紀,使用電子屏幕產品似乎已是難以逆轉的趨勢。不過凡事總有兩面,電子產品並非只有負面影響,亦有其正面之處 ── 舉個例說,家境貧困的幼兒平日不容易閱讀有質素的故事書,出國旅行更是遙不可及的奢侈消費,對這些小孩來說,如能適當使用電子產品,的確有助他們學習新詞彙,接觸世界各地的資訊,擴闊眼界。
水能維持生命,但過量飲用亦會中水毒,故此關鍵之處,在於如何使用電子產品,盡量取其優點,減少其禍害。首先,歳半以下的幼兒,腦部、眼晴、手指的發育仍然幼嫩,並不適合使用電子產品,而兩歲至五歲的幼兒,每天亦不宜使用電子屏幕超過一小時。內容方面,我們亦須挑選健康、正面以及有教育意義的節目,並且要和幼兒共同觀看,過程中須向孩子解釋節目內容,把握機會與他們互動。家長亦宜在特定場合,禁止幼兒使用電子屏幕,例如吃飯時、在睡床上或公園內皆不得使用,以培養良好習慣。
當然,家長自身亦要樹立好榜樣,正所謂欲立人、先立己,使用電子產品時,眼晴須與屏幕保持適當距離,坐姿要正確,亦要避免長時間使用等等,以免幼兒有樣學樣,沉溺「電子奶嘴」至不能自拔。
撰文:馮文粹(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幼兒及基礎教育部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