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功課量與質的反思
教育局在2014 年6 月更新《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刪除初小及高小學生家課書寫量的上限要求,轉由學校自行制訂功課量( 原本的指引:初小和高小的家課書寫量上限分別為30 和60 分鐘)。家長和老師們,回想你們的小學生涯,放學後除了做功課,是看電視,到球場打球,還是做家務呢?現時本港的小學生做功課,補習至晚上十一、二點不足為奇,看到他們每天為功課而掙扎,實在令人不忍!
本港一些主流學校以密集式的功課來維持學生學習水平,一般高小年級的學生,每天可有八至十二份功課,完成功課後還需預習或溫習。除了應付功課,對提昇學生競爭力心切的家長,當然會安排子女到補習班、參與課外活動、學習樂器…即使在假期,老師給予的功課只會更多,功課堆積如山。無可奈何的是教師和學校並不是龐大功課量的始作俑者,很多老師表示課程要求導致功課量不能減少。由2004學年的小三起,小三和小六需應考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由於教育統籌局以評估結果為指標來評定學校表現,學校由低年級開始便增加功課量以加強操練。加上高小年級需應付的呈分試及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Pre-S1),各個學科增加為考試而設的練習家課,令功課量問題變本加厲,小學生需承受的學業壓力可稱得上是史無前例的。這大概是近年本地小學生對國際學校學位需求持續增加的誘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