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選科時不應忽略興趣
由2009 年9 月中四級開始實施的三年高中學制,學生可修讀四個核心科目( 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 及兩至三個選修科目。選修科目除了一般的新高中科目,還有應用學習科目,其六個學習範疇包括: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商業、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新教學體制強調多元化教育和全人發展,可是根據早年的「新高中科目資料調查」,開辦英語文學,綜合科學及科技與生活等科目的學校不足百分之十。在這樣的教育制度下,到底教師應以教學大綱為中心還是以學生為中心?
教育局多年提倡「求學不是求分數」,在新高中課程設立校本評核,減少對公開考試成績的依賴。可惜現今香港社會的學習風氣,有誰會真心認為「分數」是不重要呢!?香港的學生無論多麼有天分,都只能把藝術和運動當作課餘興趣,為學業成績而拼勁。這種「求學就是求分數」造就了學生在選擇選修科目時,往往偏向選擇一些有信心能取得高分的科目,忽略自身的興趣或對於未來職業發展的需要。例如一位對視藝科有興趣,在其他學科表現平平無奇的同學最終選擇宗教及倫理、地理作為選修科,原因是該科目的分數能以背誦答案較易取得。這些學生在報讀大學的時候,多會以選修科目的性質作為報讀學士課程的主要考慮,以增加被錄取的機會;假如有幸獲得大學的入場卷,便是開始另一個沒有興趣為基礎的學習旅程。